各位教职工:
图书馆二届四次教职工大会拟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现就有关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二届四次教职工大会召开。
二、提案规范要求
图书馆提案是各位教职工根据图书馆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快推进图书馆发展建设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工会委员会审定,并转交图书馆行政答复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本次教职工大会每位老师均有权提出提案。
(一)内容规范
凡属于图书馆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图书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对涉及图书馆发展建设的重要工作提出的具体建议;
3、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
4、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的具体建议。
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图书馆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纯属各党派及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5、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6、有关学术研究的问题;
7、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8、已经列入图书馆工作计划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二)格式规范
提案应一事一案,并至少有2名教职工附议,
提案人及附议人应亲自签名。
提案要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反映大事、事实清楚、分析有理、建议具体”的要求撰写。提案包括三个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理由,即提出提案的原因、依据或情况分析;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提案的书写必须使用统一印发的《提案征集表》,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可以打印。
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视为无效提案。
三、提案提交程序
教职工大会提案在开会前先交给部主任,由部主任统一交图书馆分工会。
在大会闭会期间各位教职工也可以提出提案,但该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特别说明
提案要按下列标准审议处理:
1、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予以立案;
2、对不符合立案规范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
3、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内容不符合范围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退回提案人。
附件:提案征集表
图书馆第二届工会委员会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