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在昌黎县气象局购买气象资料已有多年,但一直没有书面的协议约束。根据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今年图书馆拟与气象局签订购买协议,因协议条款中有使用气象资料的一些限制,图书馆无法约束和监督协议条款的执行。为避免在气象资料使用过程中学校和教师个人与昌黎县气象局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开始,停订昌黎县气象资料,由此为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相关事项说明:
1.图书馆此前订阅的气象资料,各位老师可以继续到图书馆查阅,具体查阅办法另行通知。
2.停订之后,如老师需要相关的气象数据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本人身份和使用气象资料的用途)到当地气象部门获取相关气象数据;或登陆河北省气象局网站:www.hebqx.com查询相关信息。
3.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