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读者管理制度
一、读者持本人一卡通刷卡上机。
二、读者必须通过管理系统客户端输入用户帐号、密码后方可上机。读者下机时请进行注销,因非正常下机所产生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三、读者初次上机应及时修改密码。不得将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借出人负责;不得使用他人帐号上机,如有发现,按盗卡论处,加倍赔偿被盗卡人的经济损失。
四、读者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不得恶意破坏管理系统及对软件或硬件造成破坏。
五、读者不得携带各种非法视频和音频资料进入本室,发现违规物品一律没收。不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法拷入机内,禁止使用BT等占用大量网络公共带宽资源的程序下载。读者可在计算机上使用自带的学习光盘和做为存储设备的U盘、MP3等,下机时请注意别忘记把它们带走,别忘记把光驱复位。
六、请自觉爱护室内电脑、桌椅等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如发现随意把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者将按偷盗行为论处。
七、上网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图书馆规章制度。上网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图书馆规章制度。严禁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严禁访问、传播和制作反动、淫秽、以及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违法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不得多人一机;未经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同意,读者不得私带非本校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
九、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注意举止文明得体,不准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携带食品饮料入室污染室内环境。
十、安全用电,不准乱动电源及其它网络设备,上机完毕,自觉整理好各种设备。
十一、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告知管理员,不得自行处理。
读者借阅制度
一、读者须持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进入开架书库。选书时应把代书板插入选中图书位置,离库前把所选图书和一卡通递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出库时交还代书板,经过监测通道再领取所借图书。拒绝无证借书。
二、外借闭架图书,须先查阅目录,将该书索书号、书名、著者、版本等项目写明于索书单上,交工作人员进库查找。
三、读者领取图书后,应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污损、勾画、撕毁等情况。如有,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四、借阅册数及期限。研究生及本、专科读者每证限借图书10本,借期60天。教工读者借阅册数规定为:教学人员每证限借图书20本;行政人员限借图书5本;离退休人员及工人每证限借图书2本。教工读者借阅期限均为180天。
1. 所借图书有一册逾期将被系统自动关闭借书、续借等功能,逾期30天后还回,读者需温习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通过测试题 30题之后,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图书逾期180天仍未归还,视为丢失,按丢书处理办法处理。
2. 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均可续借一次,逾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或通过网上图书馆、微信平台自助续借,续借期限同借期。逾期不办理续借或续借后仍超期的按上一条执行。因公外出或假期不能按期续借或还书者,应事先办理续借或还书手续,否则按超期处理。
3. 学生读者到外地实习两个月以上者,未能按期还书,应由所在院(系)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以超期对待。
五、学生实习需要集体借书,由班级派人负责收齐一卡通到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
六、读者遗失、损坏、盗窃图书以及借书逾期,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和个人书刊进入书库。
八、未尽事宜按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过刊阅览室读者管理制度
一、本室期刊提供阅览及短期外借,阅览期间不准带出室外。
二、读者需使用本人一卡通,刷卡后进入过刊阅览室阅览。
三、读者应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尊重老师,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污物,不得吃零食。
四、爱护期刊,不得裁挖、圈划、污损、撕毁,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爱护门窗桌椅,离室时需将椅子放回原处。
六、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接打手机、朗读、打闹或有其他妨碍他人的行为。
七、读者需要复印资料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检查好期刊的完整情况,并按规定时间交还,交还时发现问题由本人负责。
期刊阅览室读者管理制度
一、本室文献资源提供阅览及短期外借。
二、读者需使用本人一卡通,刷卡后进入阅览室阅览。用他人证件的给予没收,被没收的证件需由本人和借证者同时来领。
三、进阅览室请将与学习无关的其它物品放入存包柜。
四、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违反规定的应自己负责消除后果并接受批评。
五、进阅览室应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尊重老师。
六、一次拿一本期刊阅览,阅毕归位,严格避免期刊乱架。
七、不要做与阅览无关的事,注意安全,严禁吸烟。
八、读者遗失、损坏、盗窃期刊等行为,均按图书馆《书刊污损、丢失处理办法》处理。
九、读者需要复印期刊时,应首先检查期刊的完好情况,并按规定时间归还,归还时发现问题由本人负责,处理方法按第八条执行。
书刊资料赔偿办法
一、污损处理
读者在书刊上涂抹、勾画、污损或撕毁(包括损坏书刊中的条形码、监测磁条)的,按程度不同采取不同办法:程度较轻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程度严重,则按丢书处理办法处理。
二、丢书处理
读者丢失图书,原则上赔偿原书;
无法赔偿原书的,可按照原书单价的3倍金额购买图书,赠与图书馆。读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同一种书的多个复本(即:可购买3册或5册同一种书)。
具体可参照以下两种方式执行:
1.自选购买与所丢失图书内容相同的正版图书;
2.在图书馆提供的书目范围中选择与所丢图书内容相近的正版图书(当年新书)。
三、窃书处理
1.对所有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携带出书库或阅览室的情形,均按窃书处理。
2.收回所窃书刊,令窃书者写出书面检查交图书馆。
3.视情节轻重,在图书馆通报批评,或通报学生处及所在院(系)处理。
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本室文献资料只提供阅览,不外借。
二、读者需使用本人一卡通,扫描一卡通后,领取代书板,进入书库。
三、可以携带自己的笔本、书(从图书馆流通部借出的除外)进入书库,其他物品请放入存包柜。
四、进入书库应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尊敬老师。
五、正确使用代书板,避免图书乱架。
六、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污物,不得吃零食,违反规定的读者负责消除后果并接受批评。
七、不要做与阅览无关的事,注意安全,严禁吸烟。
八、爱护图书,读者遗失、损坏、盗窃图书等行为,均按图书馆《书刊污损、丢失处理办法》处理。